花蓮縣幼兒園招生網
幼兒園招生網
花蓮縣花蓮市信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3-5歲班名額
14
園所編號
154X07
園所全銜
花蓮縣花蓮市信義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園所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主計里1鄰信義街1號
聯絡電話
(03)8331163#219
聯絡人
林怡菁
園所簡介
1.地理位置:本校位於花蓮市信義街1號(和平路與重慶路交會處)
2.校長:現任校長楊文廷校長
3.幼兒園主任:林怡菁主任
4.教保人員:陳婉芳老師、林儀芳老師
5.教學理念:以幼兒為中心,強調全人發展,並提供安全、溫馨和富有啟發性的學習環境
(1)尊重幼兒的個別差異,鼓勵自由探索與自主學習。依據幼兒的興趣和發展需求設計課程與活動。
(2)遊戲中學習:透過遊戲發展認知、社交、情緒和動作技能。讓孩子透過操作、體驗和探索來學習。
(3)注重五大發展領域:身體動作、認知能力、語言表達、社會情緒及藝術創造力。培養孩子的好奇心、創造力和
解決問題的能力。
(4)品格與情感教育:透過日常生活培養孩子的同理心、耐心、責任感與合作精神。學習如何管理情緒與人際關係。
(5)環境與體驗學習:建立安全、溫馨且富有探索性的學習環境,透過戶外活動和社區參與,豐富孩子的生活經驗。
(6)親師合作:幼兒的成長需要學校與家庭的共同參與,建立親師溝通機制,鼓勵家長參與孩子的學習歷程。
(7)開放式教育: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建立終身學習的態度。
2.校長:現任校長楊文廷校長
3.幼兒園主任:林怡菁主任
4.教保人員:陳婉芳老師、林儀芳老師
5.教學理念:以幼兒為中心,強調全人發展,並提供安全、溫馨和富有啟發性的學習環境
(1)尊重幼兒的個別差異,鼓勵自由探索與自主學習。依據幼兒的興趣和發展需求設計課程與活動。
(2)遊戲中學習:透過遊戲發展認知、社交、情緒和動作技能。讓孩子透過操作、體驗和探索來學習。
(3)注重五大發展領域:身體動作、認知能力、語言表達、社會情緒及藝術創造力。培養孩子的好奇心、創造力和
解決問題的能力。
(4)品格與情感教育:透過日常生活培養孩子的同理心、耐心、責任感與合作精神。學習如何管理情緒與人際關係。
(5)環境與體驗學習:建立安全、溫馨且富有探索性的學習環境,透過戶外活動和社區參與,豐富孩子的生活經驗。
(6)親師合作:幼兒的成長需要學校與家庭的共同參與,建立親師溝通機制,鼓勵家長參與孩子的學習歷程。
(7)開放式教育:培養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建立終身學習的態度。
招生規則說明
一、登記資格
(一)大班年滿5足歲幼兒。(108.09.02-109.09.01)
(二)中班年滿4足歲幼兒。(109.09.02-110.09.01)如競額時以5足歲幼兒優先。
(三)小班年滿3足歲幼兒。(110.09.02-111.09.01)如競額時以4足歲幼兒優先。
二、優先入園
1.第一順位:凡幼兒符合本縣公立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實施辦法,須繳驗證明文件,得於招生名額
內申請優先入園。
(1)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幼兒,並經鑑輔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4)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5)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縣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
2.第二順位:本校編制內之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
請優先入園。
3.第三順位:經縣府安置寄養之幼兒,檢附縣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文件申請優先入園,申請入園人數超過招生
名額時,採抽籤方式決定。
三、其餘一般生採5歲、4歲、3歲順序錄取
四、辦理入園登記以一次為原則
(一)大班年滿5足歲幼兒。(108.09.02-109.09.01)
(二)中班年滿4足歲幼兒。(109.09.02-110.09.01)如競額時以5足歲幼兒優先。
(三)小班年滿3足歲幼兒。(110.09.02-111.09.01)如競額時以4足歲幼兒優先。
二、優先入園
1.第一順位:凡幼兒符合本縣公立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實施辦法,須繳驗證明文件,得於招生名額
內申請優先入園。
(1)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之幼兒,並經鑑輔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4)具原住民身分之幼兒(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5)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縣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
2.第二順位:本校編制內之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
請優先入園。
3.第三順位:經縣府安置寄養之幼兒,檢附縣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文件申請優先入園,申請入園人數超過招生
名額時,採抽籤方式決定。
三、其餘一般生採5歲、4歲、3歲順序錄取
四、辦理入園登記以一次為原則
招生簡章
園所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