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幼兒園招生網
幼兒園招生網
花蓮縣玉里鎮樂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3-5歲班名額
未公告
園所編號
154X44
園所全銜
花蓮縣玉里鎮樂合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園所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樂合里18鄰新民41號
聯絡電話
(03)8980041
聯絡人
黃菘薇
園所簡介
🚗 繁忙的台九線轉進舊193線順著指標,往原灣山斜坡上去就可以到達樂合國小。樂合國小行政區包含樂合及東豐里。由於位在原灣山山腳下,地勢較高,站在長樓梯就能看見一大片綠油油稻田,還可以遠眺玉里大橋、秀姑巒溪、玉富自行車道、東部幹線還有顯目的紅色客城橋。
🏠我們的園所立案一班,招收3-6歲幼兒為混齡班級。族群以阿美族、閩南人、客家人為主。幼兒來自國小學區,也有部分鎮上過來的小朋友。
👩樂合附幼團隊有2位合格教師、1位教保員、1位課後留園加置人力及1位廚工,擁有專業的教、保經驗。
🏠我們的園所立案一班,招收3-6歲幼兒為混齡班級。族群以阿美族、閩南人、客家人為主。幼兒來自國小學區,也有部分鎮上過來的小朋友。
👩樂合附幼團隊有2位合格教師、1位教保員、1位課後留園加置人力及1位廚工,擁有專業的教、保經驗。
招生規則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處務公告116665號114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作業期程」辦理。
二、直升入園: 就讀本園中小班學生可續讀本園大中班,不必另行報名登記。
三、優先入園資格:除直升資格外,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請持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招生登記。符合下列各款年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並得依序進入公立幼兒園就讀同一款登記人數競額並超額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符合第一優先入園資格:
◎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或暫緩入學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暫緩入學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原住民: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本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符合第二優先入園資格:
◎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應依序招收員工子
女、孫子女、需要協助幼兒及前二款以外幼兒申請優先入園。
◎幼兒之兄弟姊妹已於同一中心就讀,且非當學年度畢業者,得於同一順序優
先招收。
符合第三優先入園資格:
經本府安置寄養之幼兒,檢附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
園。
四、一般資格幼兒:
年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之幼
兒。
五、錄取順序:
(一)第一順序:年滿三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和優先入園資格者優先入園
(即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二)第二順序: 招收第一順序幼兒後尚有缺額,則得招收年滿五足歲之一般資格幼兒
(即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
(三)第三順序: 招收第二順序幼兒後尚有缺額,則得招收年滿四足歲之一般資格幼兒
(即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四)第四順序: 招收第三順序幼兒後尚有缺額,則得招收年滿三足歲之一般資格幼兒
(即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六、報名資格: 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
七、招收名額:共○名。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登記,則依特殊教育法實行細則之規定,學前教育階段普通班每招收一名身心障礙幼兒,依其障礙程度酌減該班人數一至三名。嚴重情緒障礙或自閉症學生一名,應減少該班人數三名。其他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每安置一名,酌減該班人數ㄧ至三名。
八、收費方式:依照「花蓮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註冊。
九、報名日期:114年6月2日~114年6月5日上午(8:00-11:00;14:00-16:00)。
十、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
十一、報名方式:請上花蓮縣幼兒園招生網網路報名https://kid-online.hlc.edu.tw/114/school/StudentOrder.asp;或請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到本園報名。
十二、應帶證件:
(一)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二)健康手冊(幼兒預防接種紀錄)正本及影本
(三)符合優先入學條件者,請攜帶符合優先入學條件之證明文件。
十三、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
(二)查驗戶口名簿及各項證明文件。
十四、抽籤時間: 114年6月9日(星期一) 九點(如欲報名人數超過本園幼生缺額時,將辦理抽籤作業)。
十五、備取名冊有效日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
十六、錄取名單即公告時間: 114年6月9日(星期一) 十點結果公告於校門口公佈欄。
十七、報到日期: 114年6月16日(星期一)。
十八、招生簡章及報名表自5/15起在本校幼兒園備索。
招生專線:03-8980041
十九、本簡章得經陳報校長核准後實施。
二、直升入園: 就讀本園中小班學生可續讀本園大中班,不必另行報名登記。
三、優先入園資格:除直升資格外,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請持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招生登記。符合下列各款年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並得依序進入公立幼兒園就讀同一款登記人數競額並超額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符合第一優先入園資格:
◎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中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或暫緩入學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暫緩入學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原住民: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本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符合第二優先入園資格:
◎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教保服務中心應依序招收員工子
女、孫子女、需要協助幼兒及前二款以外幼兒申請優先入園。
◎幼兒之兄弟姊妹已於同一中心就讀,且非當學年度畢業者,得於同一順序優
先招收。
符合第三優先入園資格:
經本府安置寄養之幼兒,檢附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優先入
園。
四、一般資格幼兒:
年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之幼
兒。
五、錄取順序:
(一)第一順序:年滿三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和優先入園資格者優先入園
(即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二)第二順序: 招收第一順序幼兒後尚有缺額,則得招收年滿五足歲之一般資格幼兒
(即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
(三)第三順序: 招收第二順序幼兒後尚有缺額,則得招收年滿四足歲之一般資格幼兒
(即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四)第四順序: 招收第三順序幼兒後尚有缺額,則得招收年滿三足歲之一般資格幼兒
(即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六、報名資格: 滿三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108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之幼兒。
七、招收名額:共○名。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幼兒登記,則依特殊教育法實行細則之規定,學前教育階段普通班每招收一名身心障礙幼兒,依其障礙程度酌減該班人數一至三名。嚴重情緒障礙或自閉症學生一名,應減少該班人數三名。其他各類身心障礙學生每安置一名,酌減該班人數ㄧ至三名。
八、收費方式:依照「花蓮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註冊。
九、報名日期:114年6月2日~114年6月5日上午(8:00-11:00;14:00-16:00)。
十、報名地點:本校幼兒園。
十一、報名方式:請上花蓮縣幼兒園招生網網路報名https://kid-online.hlc.edu.tw/114/school/StudentOrder.asp;或請家長或監護人親自到本園報名。
十二、應帶證件:
(一)新式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二)健康手冊(幼兒預防接種紀錄)正本及影本
(三)符合優先入學條件者,請攜帶符合優先入學條件之證明文件。
十三、報名手續:
(一)填寫報名表。
(二)查驗戶口名簿及各項證明文件。
十四、抽籤時間: 114年6月9日(星期一) 九點(如欲報名人數超過本園幼生缺額時,將辦理抽籤作業)。
十五、備取名冊有效日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
十六、錄取名單即公告時間: 114年6月9日(星期一) 十點結果公告於校門口公佈欄。
十七、報到日期: 114年6月16日(星期一)。
十八、招生簡章及報名表自5/15起在本校幼兒園備索。
招生專線:03-8980041
十九、本簡章得經陳報校長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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