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幼兒園招生網
幼兒園招生網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3-5歲班名額
10
園所編號
154X4I
園所全銜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園所地址
[983]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7鄰光明路1號
聯絡電話
(03)8831324#18
聯絡人
辜怡菱
園所簡介
學田附幼提供多元化、多樣性的學習環境,室內設置學習區,幼兒可依個別需求及興趣探索,從遊戲活動中,尊重個別差異,使幼兒自由發揮潛能。落實生活教育,養成幼兒良好品格及生活自理能力,另外,配合時令節慶及教學主題舉辦全園性活動。搭配戶外教育活動,豐富幼兒的生活經驗。 學田附幼打造一個像家一樣溫暖的園所,讓孩子在愛與關懷中平安快樂成長。
招生規則說明
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辦理。
二、招生名額:10名
三、招生年齡及順序:
(一)5 足歲優先入園幼兒、5 足歲一般幼兒(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8 年 9 月 1 日)。
(二)4 足歲優先入園幼兒、4 足歲一般幼兒(109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
(三)3 足歲優先入園幼兒、3 足歲一般幼兒(110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
四、 登記資格:
設籍花蓮縣之足學齡幼兒,請家長攜帶近三個月的戶籍謄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於規定日期登記時間內至本校幼兒園辦理,每一位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如登記人數超過預計招收人數,則由園方代表依招生順序進行抽籤。(若無超過名額,無須辦理)
五、 登記及報到手續:
(一)登記日期:114 年 6 月 2日~6 月 5 日 9:00 至16:00。
(二)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
(三)登記注意事項:請攜帶近三個月的戶籍謄本並檢具優先入園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六、錄取通知:
114 年 6 月 9 日以電話通知錄取幼兒的家之長或監護人辦理報到事宜。
七、錄取報到:
114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09:00-16:00,錄取幼兒之家長攜帶戶籍謄本及預防注射黃卡正本至本校幼兒園辦理報到。
六、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需繳交證明文件)優先入園:
(一) 低收入戶家庭之幼兒: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二) 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幼兒: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三) 身心障礙幼兒(含發展遲緩或暫緩入學之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花蓮縣特殊教育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四) 原住民幼兒: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五) 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花蓮縣政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六) 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七) 本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或孫子女。
七、招生順序:
(一) 第一順位:符合優先入園資格第一至第六項者。
(二) 第二順位:符合優先入園第七項者,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得予入園。
(三) 第三順位:有兄姐就讀本校國小部者。
(四) 第四順位:一般生。
八、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證明文件,視同放棄優先資格。
九、招生名額未滿時,繼續受理新生登記至額滿為止。
花蓮縣學田國小附設幼兒園
電話:03-8831324分機18
二、招生名額:10名
三、招生年齡及順序:
(一)5 足歲優先入園幼兒、5 足歲一般幼兒(108 年 9 月 2 日至 108 年 9 月 1 日)。
(二)4 足歲優先入園幼兒、4 足歲一般幼兒(109 年 9 月 2 日至 109 年 9 月 1 日)。
(三)3 足歲優先入園幼兒、3 足歲一般幼兒(110 年 9 月 2 日至 110 年 9 月 1 日)。
四、 登記資格:
設籍花蓮縣之足學齡幼兒,請家長攜帶近三個月的戶籍謄本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於規定日期登記時間內至本校幼兒園辦理,每一位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如登記人數超過預計招收人數,則由園方代表依招生順序進行抽籤。(若無超過名額,無須辦理)
五、 登記及報到手續:
(一)登記日期:114 年 6 月 2日~6 月 5 日 9:00 至16:00。
(二)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
(三)登記注意事項:請攜帶近三個月的戶籍謄本並檢具優先入園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六、錄取通知:
114 年 6 月 9 日以電話通知錄取幼兒的家之長或監護人辦理報到事宜。
七、錄取報到:
114年 6 月 16 日(星期一)09:00-16:00,錄取幼兒之家長攜帶戶籍謄本及預防注射黃卡正本至本校幼兒園辦理報到。
六、 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需繳交證明文件)優先入園:
(一) 低收入戶家庭之幼兒: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二) 中低收入戶家庭之幼兒: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三) 身心障礙幼兒(含發展遲緩或暫緩入學之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花蓮縣特殊教育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四) 原住民幼兒: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五) 特殊境遇家庭之幼兒:花蓮縣政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六) 父母一方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幼兒:領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七) 本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或孫子女。
七、招生順序:
(一) 第一順位:符合優先入園資格第一至第六項者。
(二) 第二順位:符合優先入園第七項者,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得予入園。
(三) 第三順位:有兄姐就讀本校國小部者。
(四) 第四順位:一般生。
八、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證明文件,視同放棄優先資格。
九、招生名額未滿時,繼續受理新生登記至額滿為止。
花蓮縣學田國小附設幼兒園
電話:03-8831324分機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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