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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3-5歲班名額
38
2-3歲班名額
未公告
園所編號
154X23
園所全銜
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園所地址
[981]花蓮縣玉里鎮中城里11鄰中山路一段1號
聯絡電話
(03)8881178
聯絡人
張舒惟
園所簡介
民國七十年八月奉准附設幼稚園。
民國九十四年八月,政府重視學前教育,普設幼稚園,將現有公立附設幼稚園改名為國民教育幼兒班。
民國一 OO 年,立法院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本校附設幼稚園與鎮公所托兒所整併後,更名為花蓮縣玉里鎮中城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招生規則說明
一、招生年齡
(一)5足歲(大班):出生日期為民國108年9月2日~109年9月1日。
(二)4足歲(中班):出生日期為民國109年9月2日~110年9月1日。
(三)3足歲(小班):出生日期為民國110年9月2日~111年9月1日。
二、招生名額:預計招收3足歲至5足歲幼生38名。
三、新生入園申請登記
(一)優先入園
1.符合優先入園資格幼兒請依登記日期完成報名登記,逾時視同放棄優先入園資格。
2.若優先入園登記人數競額時,除身心障礙幼兒由花蓮縣政府優先辦理鑑定安置外,其餘情形幼兒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及備取順序。
第一順位:
(一)低收入戶子女,請檢具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二)中低收入戶子女,請檢具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三)身心障礙幼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暫緩入學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者。
(四)原住民幼兒,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花蓮縣政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六)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請檢具父或母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
第二順位:
公立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得於招生名額百分之五內申請優先入園,請檢具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第三順位:
花蓮縣政府安置寄養之幼兒,請檢具花蓮縣政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第四順位:
直系兄弟姐妹就讀本校國小部或幼兒園者,請提供直系兄弟姊妹所屬班級資訊,以供園所備查。
(二)一般入園:未具上述順位資格之一般生
(三)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園為限,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入園資格
四、錄取及報到
(一)錄取順序分為優先入園及一般入園,優先入園前一順位已招生額滿者,無需再辦理下一順位招生。若一般入園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以5足歲者優先錄取,如仍遇競額時,則於114年6月9日上午9時採抽籤方式決定,並抽籤列出備取生,於報到未滿額時,依抽籤先後次序遞補,備取名冊至該學年度開學後一個月失效。
(二)雙(多)胞胎幼兒須分開登記,但可由家長自行決定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並出具切結書。採「合併一籤」或「個別一籤」,合併一籤者,抽中者全數錄取,未抽中者全無;個別一籤者,抽中之幼兒錄取,未抽中者無;若抽中最後一個缺額者,雙(多)胞胎之其他幼兒得列入後補名單第一順位。
(三)錄取名單於6月10日中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上並以電話通知錄取幼兒的家長或監護人報到事宜。
(四)報到:經錄取之新生,請於6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6時,攜帶幼兒預防接種紀錄影本(幼生無須到校)至本校附設幼兒園完成報到手續。未完成報到之新生家長,視同放棄入學資格,幼兒園依規定通知錄取備取生。
五、補充說明
一、本招生公告若有未盡事宜,依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及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收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辦法為主。
二、若有任何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幼兒園專線03-8881178(張主任),謝謝您。
三、招生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本校擁有保留、修改及解釋之權利。
招生簡章
環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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