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幼兒園招生網
幼兒園招生網
花蓮縣壽豐鄉立幼兒園
3-5歲班名額
11
園所編號
154X51
園所全銜
花蓮縣壽豐鄉立幼兒園
園所地址
[974]花蓮縣壽豐鄉豐裡村2鄰仁愛街26號
聯絡電話
(03)8651366
聯絡人
蔡小姐
園所簡介
園方重視親師交流,經常舉辦親子活動,讓家長與孩子共同參與,增進親子關係。每年的上學期都會舉辦親子校外教學及歲末聯歡;下學期也會舉辦母親節及成果展演活動。每學年亦會舉辦教學參觀日跟家長溝通交流。
招生規則說明
招生期程:
1.招生公告日期:5月15日至5月31日。
2.申請登記日期:6月2日至6月5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不含例假日)。
3.抽籤日期:6月9日上午9時。
4.錄取名單公布:抽籤後隨即公布,並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5.報到日期:6月16日。
招生資格:
設籍花蓮縣或實際居住花蓮縣各鄉(鎮、市)的幼兒,每位幼兒限登記一園,違反規定者取消入園資格。
招生年齡:
大班(5足歲):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
中班(4足歲):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小班(3足歲):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報名方式:
至幼兒園繳交報名表,需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影印後歸還,或申請日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優先入園資格: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需提供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子女:需提供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或暫緩入學幼兒):需提供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暫緩入學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證明文件。
4.原住民:需提供戶口名簿或電子戶籍謄本,並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需提供本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需提供家長的身心障礙手冊。
第二順位:
公立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需提供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第三順位:
1.經本府安置寄養之幼兒:需提供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第四順位:
園所現有就讀之舊生手足優先錄取。
注意事項
1.如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將採抽籤方式決定。
2.抽籤後會列出備取生名單,報到未滿時依序遞補。
1.招生公告日期:5月15日至5月31日。
2.申請登記日期:6月2日至6月5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不含例假日)。
3.抽籤日期:6月9日上午9時。
4.錄取名單公布:抽籤後隨即公布,並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5.報到日期:6月16日。
招生資格:
設籍花蓮縣或實際居住花蓮縣各鄉(鎮、市)的幼兒,每位幼兒限登記一園,違反規定者取消入園資格。
招生年齡:
大班(5足歲):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出生。
中班(4足歲):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小班(3足歲):110年9月2日至111年9月1日出生。
報名方式:
至幼兒園繳交報名表,需繳驗戶口名簿正本,影印後歸還,或申請日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優先入園資格:
第一順位:
1.低收入戶子女:需提供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子女:需提供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或暫緩入學幼兒):需提供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暫緩入學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證明文件。
4.原住民:需提供戶口名簿或電子戶籍謄本,並記載為原住民身分者。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需提供本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需提供家長的身心障礙手冊。
第二順位:
公立幼兒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之直系血親適齡子女:需提供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明。
第三順位:
1.經本府安置寄養之幼兒:需提供本府安置寄養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
第四順位:
園所現有就讀之舊生手足優先錄取。
注意事項
1.如申請人數超過招生名額,將採抽籤方式決定。
2.抽籤後會列出備取生名單,報到未滿時依序遞補。
園所位置